8.2.4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所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且距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得5分;2室外吸烟区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坐椅和带烟头收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岀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得4分。
8.2.4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
8.2.4评分项
8.2.4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所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且距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得5分;
2室外吸烟区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坐椅和带烟头收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岀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得4分。
【条文说明扩展】
室外吸烟区的选择还须避免人员密集区、有遮阴的人员聚集区,建筑出入口、 雨棚等半开敞的空间、可开启窗户、建筑新风引入口、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区域等位置,吸烟区内须配置垃圾筒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特别注意,幼儿园、 学校、医院不得设置室外吸烟区。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应于各类民用建筑的与评价、评价。
预评价查阅项目总图、含吸烟区布置的景观施工图。
评价查阅预评价方式涉及的竣工文件。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8.2.4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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