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土壤氡检测

4.1.1控制项

4.1.1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氮土壤的危害。

【条文说明扩展】

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釆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釆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

《防洪标准》GB 50201-2014规定:

3.0.2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根据经济、社会、政治、环境等因素对防 洪安全的要求,统筹协调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 关系,通过综合分析论证确定。有条件时,宜进行不同防洪标准所可能减免的洪 灾经济损失与所需的防洪费用的对比分析。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2012规定:

1.0.3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应以所在江河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城市总 体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为依据,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 结合,综合治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规定:

1.0.3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 根据城市的抗震防灾需要,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 划。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规定:

3.0.2(2)与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的距离,必须满足有关安全 规定。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第5章规定的电磁环境豁免范围:

从电磁场环境保护管理角度,下列产生电场、电磁场的设施(设备)可免予

管理:

——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

——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0.1MHz-300GHz电磁场的,其等效辐射功率小于

表2所列数值的设施(设备)

表2可豁免设施(设备)的等效辐射功率

频率范围(MHz)

等效辐射功率(W)

0.1~3

300

>3~300000

10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2013年版)规定:

4.1.1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 壤中氯浓度或土壤表面氯析出率调查,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未进行过区域土 壤中氯浓度或土壤表面氯析出率测定的,应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氯浓度或土壤氯 析出率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不同的危险源对应的安全距离不同,如当拟建建筑场地存在火灾危险源的厂房或仓库时,应根据厂房或仓库的灾危险性类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确定对应的防火间距;拟建建筑离危险品经营场所安全距离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对拟建场地曾经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场地或者受化学品污染的场地,应进行专项安全治理。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预评价与评价均为:查阅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 质灾害严重的地段、多发区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包含场地稳定性及 场地工程建设适应性评定内容),可能涉及污染源、电磁辐射、土壤氮的含量等 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根据《中国土壤氮概况》的相关划分,对于整体处于土壤 氮含量低背景、中背景区域,且工程场地所在地点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的项目, 可不提供土壤氮浓度检测报告),核查相关污染源、危险源的安全避让防护距离 或治理措施的合理性,项目防洪工程设计是否满足所在地防洪标准要求,项目是 否符合城市抗震防灾的有关要求。

注意:我国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之后,从其规定。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标准-------4.1.1-控制项 土壤氡检测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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